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公告单 | |||||||
公告标题 | 关于宁夏多源鑫科技有限公司120吨/年节水间隔渗灌管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告 | ||||||
法律依据 |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15年本)>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83号)规定要求,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2月23日-2021年3月1日(7日)。 | ||||||
项目名称 | 宁夏多源鑫科技有限公司120吨/年节水间隔渗灌管材生产项目 | 许可机关 |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银开建环发【2021】8号 | 当前状态 | 正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100MA76KHPT7G | 地方编码 | 640100 | ||||
许可内容 | |||||||
文件名称 | 关于同意宁夏多源鑫科技有限公司120吨/年节水间隔渗灌管材生产项目 | 审批类别 | 文本 | ||||
发文时间 | 2021-02-23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宁夏多源鑫科技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梁晓燕 | ||||||
许可生效期 | 2021-02-23 | 许可截止期 | 2099-12-31 | ||||
发布时间 | 2021-02-23 | ||||||
备注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人: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 联系电话:0951-5062820,邮箱:516044799@qq.com,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开发区科技园4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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